搜个名称试试

“江记小白”商标纠纷案开庭,江小白请求撤销无效裁定

来源:新京报 时间: 10-12 14:07:57 浏览:137

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江记小白”商标纠纷有新进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开庭审理原告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江小白酒业请求法院取消原商评委对相关“江记小白”商标宣告无效的裁定。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  

本次案件的纠纷商标,第12065938号“江记小白”商标由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8日提出注册申请,2016年6月16日转让至原告江小白酒业名下,申请注册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含水果酒精饮料、黄酒”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此前,江津酒厂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原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原商评委审理认为,在诉争商标申请前,江津酒厂已经实际在先使用“江小白”商标。诉争商标“江记小白”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所指的代理关系,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江小白酒业不服,起诉称,“江小白”是其法定代表人陶某等人在先创意设计、成都格尚广告公司依法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江小白”及“江记小白”并非江津酒厂在先创意或使用,原商评委裁定在认定事实上存在明显错误。据此,请求法院撤销上述裁定。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江记小白”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情形。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江小白酒业已非首次与江津酒厂发生商标纠纷诉讼。裁判文书网显示,江小白酒业曾因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对江津酒厂发起诉讼,原商评委裁定该商标无效。江小白不服裁定,提起上诉。该案一审判决取消裁定,但原商评审委员会与江津酒厂不服裁定,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该商标被宣告无效。  

今年3月30日,江小白酒业就此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江小白”商标的声明》称,自2011年起,江小白公司在中国已注册百余件“江小白”商标,依法可继续使用,所有江小白产品均正常销售,暂时无效商标仅为第10325554号商标。  

新京报记者王子扬  

编辑 李严 校对 张彦君  

文章标签:
白酒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
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是尚标知识产权独家整理,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2年品牌
10分钟内响应
一对一对话
立即提交
立即留言
顾问回电
获取解答
您主动上传的号码、称呼,我们将用来联系您并提供专业的服务,点击“立即提交”,即表示您同意上述内容及《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查看
保险公司担保
商标局规费
注册不成功退全款
商标字体设计
商标注册证
商标查询

知识产权常见问题

常见的商标驳回类型及原因解析

# 常见问题浏览:132

在商业江湖里,商标那可是咱们的宝贝疙瘩,既代表了咱的名声和面子,又藏着不少钱袋子里的秘密。但话说回来,想注册个商标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路上得闯过不少关卡,其中最大的拦路虎就是“商标驳回”。今天,咱们就来聊聊那些常见的商标驳回情况,还有它们为啥会找上门来,这样你心里就有数了,下次注册商标也能更得心应手些。

详情

已经注册好的商标可以转让给别人吗?需要什么条件呢?

# 常见问题浏览:128

在商业领域,商标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它代表着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然而,有时候企业可能需要将已经注册好的商标转让给别人,以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或者业务的拓展。那么,已经注册好的商标可以转让给别人吗?需要什么条件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详情

如何选择合适的商标交易平台?

# 常见问题浏览:128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品牌的保护和管理。而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也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利用和保护商标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关键,而商标注册买卖网正是一个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这一目标的专业平台。

详情

没有想要的答案?立即问在线客服

7*24小时在线 |平均1分钟获得回复

立即获得人工回复

最新推荐

尚标官方咨询服务
准备对话...
去咨询

提交成功

尚标顾问会尽快和您联系,
请保持手机畅通!

3秒后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