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雪容融”来了!迎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先行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 09-18 15:49:18 浏览:110
2019年9月17日,距北京2022年冬奥会开幕还有871天。在北京首钢冰球馆,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揭开面纱。
而就在此前一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迎来了两位特殊的申请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下称北京冬奥组委)法律部权益处的工作人员。当天,他们代表北京冬奥组委在受理大厅正式提交了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形象相关的标贴、标牌、图形用户界面(GUI)等8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奥运吉祥物是奥林匹克无形财产,对奥运吉祥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奥林匹克运动持续发展、维护赛会形象和声誉的必要条件。这次受理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就是围绕北京冬奥组委发布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受理大厅,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筹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有力保障。
“冰墩墩”(左)和“雪容融”(右)
当天,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外,两位工作人员还代表北京冬奥组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受理大厅提交了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形象、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形象相关的中英文名称270件商标注册申请。据介绍,考虑到奥运赛事的特殊性,北京冬奥组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协作,对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有关商标进行了全领域的注册申请,这是保障奥运会顺利举办的必要条件。
“赛事未动、保护先行”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奥林匹克无形资产,这是提升奥运品牌、发展奥运经济、拓展奥运产业价值的先决条件。早在2002年,我国就发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举办及各项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2018年7月31日,新修订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开始施行。同一天,北京冬奥组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首批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标志注册申请。据了解,北京冬奥组委此次提交的标志包括14件奥林匹克标志和4件残奥会标志。
根据新修订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由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公告。对残奥会有关标志的保护,参照条例执行。提交的标志公告后,北京冬奥组委将积极行使标志权利人的权利,在充分开发、利用相关标志品牌价值的同时,对发现的各种侵犯标志专有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与此同时,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发布时,北京冬奥组委即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冬梦”和冬残奥会会徽“飞跃”提交了标贴、标牌和GUI等3类多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积极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火炬、吉祥物等的专利申请、审查工作,并部署在北京、河北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相关举报投诉机制,提升涉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执法的效率与水平。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重视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自2022年北京冬奥会成功申办以来,围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经实现了对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的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冬奥会有关奥林匹克标志的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未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重点做好冬奥会火炬和吉祥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冬奥会侵权举报的投诉机制,在全国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冬奥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支持办好一届精彩非凡的冬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