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有哪些?附: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周期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时间: 08-24 14:28:21 浏览:138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有哪些?附: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周期。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的事实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有哪些?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周期
(1)商标驳回复审完成时间
复审递交之后商标20-30天下发受理通知书,6个月左右复审审理完成。
(2)商标驳回复审程序
驳回复审裁定成功,商标进入3个月异议期。
驳回复审裁定失败,可在收到裁定30天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行
政诉讼(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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