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是否可以退回,专利申请费用退费怎么退?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时间: 11-22 10:30:01 浏览:134
随着时代的发展,申请专利变得逐渐普遍,走进更多人的生活中,它不仅是一纸证书,更是一种象征性的荣誉,但是,专利申请需要提交一定的费用,也会因为一些情况需要退回费用。那么,专利申请费是否可以退回?专利申请费用退费怎么退?下面尚标知识产权将就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专利申请费如何退款?
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的,经专利局核实后应当退款。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申请人缴纳了某种程序的费用,但事实上该程序未启动的,也可以请求退款。
例如,申请人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以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以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审费。但是,因为缴纳申请费不足,申请被视为撤回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部分申请费。因为申请程序已经从受理开始,申请被受理后也获得了作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基础的权利以及其它权利,而且申请程序也在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终结。办理各种没有期限要求的手续,若手续被视为未提出的,除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以外,其它手续费可以要求退还。
二、专利申请交纳费用时需注意什么?
各种费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专利局当场交纳(直接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可当时交纳申请费);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局汇款交纳。通过邮局递交申请文件的,(约过一个月左右)在接到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后,交纳申请费,交费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之内。必须注意,该期限决不是自“受理通知书”发文之日起二个月之内交纳。还没有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所在年度无须交纳年费。在接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自发文之日起,两个月之内,交纳包括某年度年费在内的各种费用。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算起两年内没有被授予专利权,应从第三年开始,每年主动交纳申请维持费。第一次交纳申请维持费应在第三年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内交纳,以后各年度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交纳申请维持费。通过邮局交纳各种费用时,必须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写明申请人姓名、专利号或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所交的费用名称(项目必须列全)、各项金额。如果出现漏写、错写或金额不足,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申请费是否可以退回?专利申请费用退费怎么退的具体介绍。可见,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专利局提出的,经专利局核实后,就能收到退款。但是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如果还有更多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可以咨询尚标知识产权客服,知识产权服务,就找尚标!